致全省农药生产经营者和农民朋友的一封信
全省农药生产经营者和农民朋友们:
又到一年备耕时,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备耕农药物资生产供应,让农民购买到优质放心的农药产品,保证春耕生产所需,省农业农村厅郑重提醒:
一、农药生产企业要做到“三要”。
一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,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,从严从细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。
二要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,抢抓生产进度,及时将农药产品投放到市场。
三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,坚决防范和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。
二、农药经营者要做到“四不购”、“五不卖”、“六不推荐”。
“四不购”:(1)不采购未取得农药登记证的农药;(2)不采购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农药;(3)不采购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销企业所销售的农药;(4)不采购产品包装、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。
“五不卖”:(1)不卖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;(2)不卖未附具标签的农药;(3)不卖无生产日期或批号、无保质期或过保质期的农药;(4)不卖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农药;(5)不卖所登记作物在我省没有种植的农药。
“六不推荐”:(1)不推荐扩大使用作物范围;(2)不推荐扩大防治对象;(3)不推荐加大使用剂量;(4)不推荐改变使用方法;(5)不推荐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内用药;(6)不推荐一次用药搭配组合3个以上产品。
三、农民朋友选购农药应做到“四看”。
一看农药名称。农药名称必须是中文通用名称,且应显著标注,字体、字号、颜色应当一致。除限制使用农药,需以红色标注“限制使用”的字样外,标签的其他文字内容的字号均不得超过农药名称的字号。
二看农药登记证。农业用的农药,登记证号均以PD开头,无证号或其他形式的证号不要购买。
三看使用范围。应通过手机“中国农药查询”APP或“中国农药信息网”数据中心进行查询、核对所购农药的登记范围。如出现超出范围的文字或图片,应避免购买。
四看产品商标。农药产品只能标注注册商标(右上角带符号“R”),且应当标注在标签的四角,其文字部分的字号不能大于农药名称的字号。避免购买未经注册商标或标注不合规的产品。
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
2021年1月21日
原文链接:http://www.hljagri.org.cn/wstz/202101/t20210122_812423.htm
下一篇:致外出务工农民的一封信
最新加入
2025-01-08莲藕产业架起致富金桥
2025-01-08秋季蔬菜病虫害防治措...
2025-01-08绿豆汤制作小贴士
2025-01-08草莓定植成活后田管要...
2025-01-08九真山
2025-01-08关于做好2025年度...
2025-01-08太湖渔政开展元旦“利...
2025-01-08如东县召开2024年...
2025-01-08你好,“蓝”朋友!滆...
热门资讯
2020-12-312020年全国农业农...
2020-12-29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...
2021-01-04迈好第一步,见到新气...
2020-12-04卢仕仁赴六安宣讲党的...
2020-11-10第六届文山三七节开幕...
2021-01-15李希信主持召开专题会...
2020-12-25王红到特色站宣讲党的...
2020-10-21中国渔盐之乡落户沾化...
2021-01-11临漳县大力推进 “双...
2021-03-08切实抓好“三夏”生产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