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湖南省绿色优质农产品认定管理办法》解读
一、起草背景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对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有明确要求。2022年9月,农业农村部下发《关于实施农产品“三品一标”四大行动的通知》(农质发〔2022〕8号文),提出:到“十四五”末,绿色优质农产品占全部农产品的比重提升到20%。
我省持续实施质量兴农,发展绿色农业,绿色优质农产品总量不断增加。但由于绿色优质农产品的内涵和外延没有明确统一的标准,各地在计算绿色优质农产品数量和占比时,有着较大的随意性。借鉴他省经验,开展湖南省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管理,有利于统一绿色优质农产品标准,提高我省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公信力,提升我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占比。
二、主要内容
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,由县级农业农村局负责申报,将各地实施产地清洁化、投入品减量化、生产标准化、废弃物资源化的绿色生产方式,产品具有较好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的主导农产品、特色农产品经一定程序后认定为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,对外公示,进行统一管理,提升产业水平。
1、明确了定义。湖南省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是指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,以某种主导农产品、特色农产品命名的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。
2、明确了主管单位和办事机构。湖南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基地认定、公布和撤销。设立基地评审委员会,办公室设湖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,具体承担基地申报材料复审、核查监督等日常工作。市级农业农村局负责基地申报受理、材料审查、现场核查和日常监管,并建立专门工作协调机制。
3、明确了申报条件。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,选定主导产业,划定该产业的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范围,申报湖南省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。明确规定了种植业基地和养殖业基地各需具备何种条件。
4、明确了申报认定程序和需提交的材料。由县级农业农村局作为基地申报主体,开展申报工作。
5、提出了基地经认定后的运行及管理和相关政策措施。
相关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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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《湖南省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原文链接:http://agri.hunan.gov.cn/agri/xxgk/zcfg/zc_jd/202412/t20241209_3352097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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